2月11日
(資料圖)
桂林警方
發布關于敦促涉“兩卡”違法人員
主動投案自首的通告
關于敦促涉“兩卡”違法人員
主動投案自首的通告
為深入開展桂林市公安機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斷卡·清零”專項行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桂林市公安局現對第一批513名涉“兩卡”違法人員發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兩卡”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是指非法收購、出租、出售銀行卡、銀行賬戶、結算卡、第三方支付賬戶、手機卡、流量卡、物聯網卡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及利用本人銀行卡、電話卡從事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
二、限期投案自首。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涉“兩卡”違法人員接到通告后,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于2023年2月28日前到戶籍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對拒不投案自首或繼續實施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三、自首從寬。對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依法免除處罰;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四、投案要求。違法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手機、銀行卡、電話卡等作案工具到戶籍地派出所進行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情況。
五、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為從事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歡迎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及其相關違法犯罪線索。對舉報線索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將給予相應獎勵,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對惡意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將嚴格保護舉報人,對舉報人進行報復的,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1日
資料來源:桂林警訊